人体放电和发生电击的界限
人体放电和发生电击的界限是:①电荷量达到(2~3)×10-7库以上即产生静电电击的放电。如表1所示,电位达3千伏左右即产生静电电击。这是人体静
电电容等于或小于标准值 100皮法的时候,即一般取值为90~100皮法的时候。当坐在椅子上或穿薄底鞋或旧皮鞋时,电容大于100皮法,
甚至有时可达数百皮法,此时产生静电电击的界限电位比表1中的值为小。②若带电物体是导体,当带电电位在表2中的数值及以上时,在人体上有
(2~3)×10-7库以上的放电电荷量的放电,人体即受到电击。③大于100皮法的情况,对于人体附近有静电场时,以及当附近有能量较大的带电体时,人
体受到源源不断的感应,可能足以使远大于100皮法的人体带有较高的异号电位,致使易燃、易爆场所产生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应补充人体电容的可能上限值。
④若带电体是非导体,发生静电电击的界限一般不能象对导体那样以带电电位来表示。但多数情况下,当带电电位约为30千伏以上且由此向人体产生放电时发生静
电电击。因此,这时发生静电电击的界限是以带电电位约为
10千伏和带电电荷密度约为10-5库/米2作为大致的标准。但对带电状态特别不均匀时,在非导体中局部有电导率高的部分,以及带电物体里面或其附近有接
地体时,不能作上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