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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标准 卓川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发布日期:2014-09-18 08:46:18  浏览次数:335

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农残、硝酸盐、重金属)适用于农副产品、日常食品、海产品及其制品等食品中农残、硝酸盐、重金属等的快速定量测定。

(可检测农残、硝酸盐、重金属)
仪器特点:
* 样品培养生化、反应、显色和测定一体化,样品无需转移
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在恒温时能多通道(6通道)检测(农残),全自动测量提高检测效率
* 同时显示出被测样品的抑制率和吸光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其中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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