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将以下应收款债权转让给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债务人应向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特此通知并公告。
债务人名称及应收款本金如下:1.海南煤海有限公司1000000元。2.北京义达新技术有限公司300000元。3.河南晶美选煤有限公司200000元。4.北京福源贸易发展公司1749950元。5.北京中兴金泰科技开发公司870170.33元。6.北京华煤塑料成型厂200000元。7.哈尔滨顺赢科(工)贸实业公司200000元。8.北京通县京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35100元。9.刘志达35000元。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固镇村北王家岭矿区;登报方式18810288978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