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7月1日起韩国已经完全实现GHS(物质和混合物)。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根据GHS的相关国家标准对其化学品进行分类,编制安全数据表(SDS)和标签。
GHS的主要标准及要求:
1)化学物质控制法案
Chemical Control Act(Article 16):环境研究所(NIER)公示的有害物质必须遵循其公示的分类。(物质:2010年7月1日);(混合:2013年7月1日)
2)职业安全于健康法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 (Article 41):适用于所有化学物品的分类。(物质:2011年7月1日;混合:2013年7月1日)
3)危险化学品法案
仅适用于物理危害的化学物质。
GHS在韩国的关键实施日期:
物质:环境部(MOE):2010年7月1日;(MOL):2011年7月1日。
混合物:2013年7月1日。
韩国GHS的最新标准:MOEL公告编号:2013-37.(MoEL's Public Notice No. 2013-37)标准规定了化学物质的分类标签以及安全数据表的编制。该标准是基于联合国统一标准GHS第三版修订,共计27个危险种类(不包括臭氧层的危害)。
SDS:
韩国的SDS和其他国家的大致相同,采用的是16部分的格式。以下几个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1)供应商机密信息:无危害的成分可以在SDS上不披露。有害成分必须充分披露。
2)指示浓度范围在5%以内。如果含量不超过5%,下限应表示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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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MoEL's
Public Notice No. 2016-19标准MSDS哪里可以做?MSDS简要说明了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作为提供给用户的一项服务,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安全说明书,使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使用时能主动进行防护,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的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