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吊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1、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科学、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对起重机司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司机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
2、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起重机工作范围内地面情况,尤其是要弄清楚地基是否开挖回填过,回填后是否经过压实,以及回填时间等情况。
3、轮式起重机作业一定按规定先打好支腿,支脚下垫牢木方,保持整机水平,不允许半打支腿或只一面打支腿;对履带起重机一定要在两侧履带下均铺设路基板(除非地面足够坚实),以增大履带对地面接触面积,减小接地比压。绝对禁止履带两侧有差异。不要接近地沟、坑边、软弱路肩架设起重机,不得不接近时,必须提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预防塌方。在操作人员不清楚时,起重机指挥人员或其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提醒,并在有关的作业方案措施中作为安全注意事项注明。
4、正式起重作业前一定要经过试吊,确认可以安全作业后,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5、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载作业(有超载附加装置的除外)。特别是未安装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操作人员一定要在准确弄清起吊物件的实际质量情况下,才能进行起重作业操作。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及时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