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GB/T 2900.49 电工术语 电力系统保护
GB/T 2900.17 电工术语 量度继电器
GB/T 2900.1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物设备)的安全 (idt IEC60950:1986)
GB/T 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针焰试验(idt IEC60695-5:1995)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9969.1-19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振动、冲击与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
GB/T 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eqv IEC60255-21-2:1988)
GB/T 14598.3-1993 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eqv IEC60255-5:1977)
GB/T 14598.9-2002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三篇: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idt IEC60255-22-3:1989)
GB/T 14598.10-1996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4篇: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idt IEC60255-22-4:1992)
GB/T 14598.13-1998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1部分:1MHz脉冲干扰试验 (eqv IEC60255-22-1:1988)
GB/T 14598.14-1998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idt IEC60255-22-2:1996)
GB 16836-2003 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
JB/T 4259-1996 热带保护继电器及保护装置
JB/T 10736-2007 低压电动机保护器
JB/T 7828-1995 继电器及装置包装贮运技术条件
GB/T 14598.16-2002 电气继电器 第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磁发射试验(IEC 60255-25:2000, IDT )
GB/T 17626.8-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8:1993)
GB/T 17626.9-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9:1993)
GB/T 17626.10-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0:1993)
IEC 60255-22-5:2002 电气继电器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IEC 60255-22-6:2001 电气继电器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 60255-22-7:2003 电气继电器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
IEC 60255-5:2000 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监控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4365-2003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8-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JB/T 60255-5 数字式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582.1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第1部分: Modbus应用协议
GB/T 19582.2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第2部分: Modbus协议在串行链路上的实现指南
GB/T 19582.3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第3部分: Modbus协议在TCP/IP上的实现指南
GB/T 9361-8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 2887-2000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上述所列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动机监控装置
用于对三相工业电动机以在线方式进行测试控制监控设备。
3.2监控
利用电动机控制的二次电线进行运算、保护、控制,同时显示电动机的运行电流、电压值的科学界面。
4.1 型号含义
4.2 产品分类
a) 监控装置的安装方式为嵌入式和一体式安装
b) Z F 安装方式代号
c) B T M Q L 附加功能代号
d) GY102 GY101 GY500 GY600 GY800 GY205 产品型号
e) AC220V AC380V AC660V 电压等级
4.3 电流规格
0.2-2A |
0.5-6.3A |
5-20A |
10-63A |
20-100A |
40-160A |
20-200A |
40-200/5A |
60-300/5A |
80-400/5A |
100-500/5A |
120-600/5A |
160-800/5A |
200-999/5A |
5 技术要求
5.1 使用环境要求
现场监控装置:-30℃~+70℃。
月平均不大于95%(海拔 2000m及以下)。
适用大气压80kPa~110kPa。
5.1.4 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887中4.4的规定。
5.1.5 无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的侵袭和污染,无严重霉菌及爆炸物的伤害。
5.2.1 工作电源:单相DC/AC85~265V,允许偏差-15%~+15%,频率50Hz±5Hz
5.2.2 控制电压范围: 380~660V
5.2.3 电压精度:0.1%
5.2.4 电流范围: 0.2~999A
5.2.5 电流精度:1%; 电流分辨率:0.01A
5.2.6 触点性能
a) 触点容量250VA最大电流5A
b) 机械寿命不低于100000次
5.2.7 功率消耗
a) 交流电流回路:当额定电流为5A时,每相不大于1VA;当额定电流为1A时,每相不大于0.5VA;
b) 交流电压回路:当额定电压时,每相不大于1VA。
视产品而定
5.3.1 外观
a) 箱体整体工整,牢固可靠,无尖角利边,表面色泽均匀,光滑无毛刺,标识清楚,操作按钮无卡涩。
b) 装置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防辐射电磁场干扰的防护措施,装置的不带电金属部分应在电气上 连为一体,并具有可靠的连接点。
c) 产品的金属零件应经防腐蚀处理。所有零件应完整无损,产品外观应无划痕及损伤。
d) 产品所用元器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
e) 产品零部件、元器件应安装正确、牢固,并实现可靠的机械和电气连接。
f) 同类产品的相同功能的插件、易损件应具有可换性,不同功能的插件应有防误插措施。
g) 产品的调整、整定应方便,调整整定后应能锁定。不要打开外壳应能观察到运行电压值、电流 值、动作故障指示和整定值。
视产品而定
5.4 绝缘性能
a) 各电路对外露的导电件(相同电压等级的电路互联)。
b) 各独立电路之间(每一独立电路的端子互联)。
5.4.1 绝缘电阻测量
产品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对地(即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产品中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之间,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
5.4.2介质强度
产品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对地(即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产品中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之间,应能承受2kV(额定绝缘电压>63V)、500V(额定绝缘电压≤63V)(有效值)、50Hz的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min,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5.4.3冲击电压
产品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对地(即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产品中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的导电电路之间,应能承受冲击电压波形为标准雷电波,峰值为1kV(额定绝缘电压≤63V)或5kV(额定绝缘电压>63V)的试验电压,此后无绝缘损坏。检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绝缘损坏的闪络现象。
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介质强度,此时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值为规定值的75%。
5.5 振动
监控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6.2.3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响应能力。
5.5.2 振动耐久
监控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6.3.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耐久能力。
5.6 冲击
监控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7.4.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冲击响应能力。
5.6.2 冲击耐久
监控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7.5.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冲击耐久能力。
5.6.3 碰撞
监控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7261—2000中18.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碰撞能力。
监控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最大湿度95%,检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经交变湿热检验,在检验结束前2h内,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兆欧表,测试本标准4.5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5.8外壳防护(IP代码)
监控装置具有外壳防护,防护等级不低于GB 4208—2008 规定。
6.1 显示功能:显示下列信息。
a) 三相电压、电流;
b) 电动机运行时间;
c) 电动机异常或故障的就地报警;
d) 显示窗口以中文字或代码方式表示;
e) 故障检测,电动机故障信息显示。
6.2 参数设置功能
a) 产品面板上设有功能键、移位键、数据键、启动\上翻键、停止\复位键;
b) 可设功能:过载电流、过压、欠压、过载动作时间、欠载电流、欠载动作时间、三相电流不平衡值、漏电电流、堵转倍数、启动延时时间、故障复位方式、模拟输出电流、通讯地址、电动机启动方式、电动机转换时间、继电器输出方式、继电器输出时间、二次电流.
6.3 保护与控制功能
a) 产品具备过载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堵转保护、断相保护、三相不平衡保护、漏电保护、启动超时保护、欠电流保护、短路保护、晃电保护、逆序保护、外部故障保护、接地保护;
b) 具有模拟4-20毫安电流信号输到中央控制室不需外接电源;
c) 具备RS485接口,可以于支持Modbus-Rtu或Profibus-DP协议的DCS等自动化设备进行通讯;
d) 故障报警输出,当监控故障达到延时时间内动作保护;
e) 当三相电动机在运行时电压值、电流值等异常时,根据异常状况发出报警后动作;
6.4 记录与分析功能
a) 故障报警阶段每10min.采集一次测试数据,动作后记录一次故障数据;
b) 能自动采集三相电流、电压曲线;
c) 应监控装置系统对测试数据和运行状态进行分析与管理。
d) 可存储最近10条监控保护数据,可通过显示科学界面和RS485后台查询数据;
6.5 权限管理
通过密码设置实现;
6.6 维护管理
产品具有维护管理功能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条件不应超过本标准5.1规定下进行.
7.2 结构及外观检查
结构及外观要求检查按GB/T 7261-2000规定进行.
7.3 直流电源变化对性能的影响试验
测试直流电源变化对性能的影响, 按GB/T 7261-2000规定进行.
7.4 高低温试验
低温试验按GB/T2423.1进行,高温试验按 GB/T 2423.2进行。产品在 72h持续时间应能耐受 -5℃下的低温试验和 +40℃下的高温试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大气环境下恢复 2h~3h检查产品性能,不出现不可恢复的损坏,其性能满足第 5章的规定。
7.5 参数测试
7.5.1 检测电压的精度,应符合本标准 5.2和JB/T10736-2007 的要求。
按JB/T10736-2007的规定进行示值误差的检测,检测电压应从实际连接供电系统的A、B、C三相电源线端输入校对。
7.5.2 电流特性
检测监控装置电流值进行自动稳流的特性,其稳流精度不低于 1%。按JB/T4259-1996和GB/T 7261-2000规定进行示值误差的检测。
上位机的主画面上应设有通讯转换口设定可以通过COM1、COM2和通讯频率任意由用户需要自由设定,试验时任意修改转换口和通迅频率窗口状态装置和上位机之间的通讯都应正常通讯为合格
7.5.4 防护等级
按GB4208-2008中第13章的规定进行,符合5.9的要求。
7.5.5 触点性能试验
测试 5.2.6触点性能,按GB/T 7261-2000第1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7.6 电磁兼容性
7.6.1 浪涌(冲击)抗扰度
按GB/T17626.5-2008中试验等级2的规定进行。
7.6.2 工频磁场抗扰度
按GB/T17626.8-2006中稳定持续磁场试验等级3的规定进行。
7.6.3 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GB/T17626.2-2006中试验等级2的规定进行。
7.6.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按GB/T17626.4-2008中试验等级2的规定进行。
7.7 连续通电试验
监控装置完成调试后,在出厂前应进行100h(常温)或72h(+40℃)连续稳定的通电试验,交直流电压为额定值,各项参数和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要求。
7.8 通讯协议的一致性测试
Modbus-Rtu或Profibus-DP协议的一致性测试包括物理层测试、链接层、应用层测试,按GB/T 19582.1、GB/T 19582.2、GB/T 19582.3的有关规定。
7.9 模拟电流信号测试
模拟4-20毫安电流信号输出一致性,按SD286-88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1 每台监控装置出厂前必须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8.1.2 出厂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退回修复后,再次提交检验。直至合格才能通过,制造厂还应对经过修复的监控装置进行登记。
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 新产品定型前;
—— 产品在生产中进行了重大设计或工艺结构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产品连续生产中发现有重大设计或工艺缺陷应作检验时;
—— 产品转让、停产超过二年后恢复生产时;
—— 正常生产中每二年进行一次;
——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N台。
8.3 产品合格判定
按本标准6.2各项功能进行检验.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
每台监控装置必须在其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或铭牌,标志或铭牌应位于不可拆卸的垫圈或不可拆卸的零件上,应标注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规格、额定值;
c) 制造厂名称和制造日期、编号;
d) 具有端子标志、同极性端子标志和接地标志。
9.2.1 监控装置的包装必须能防止运输时受到损坏。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
9.2.2 监控装置的包装标志应清楚整齐,并保证不会因运输或贮存较久而模糊不清,标志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厂址和商标;
b) 产品标准代号;
c) 产品数量;
d) 包装的外形尺寸及毛重;
e)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9.2.3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防被包装物与箱壁在运输过程中相碰撞。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震等措施。
9.2.4 外包装箱两侧应标有“轻放”、“切勿淋雨”、“切勿受潮”、“向上”和包装年月等字样或标志。
包装好的用户使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贮藏温度为-25度~+70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5%,产品应能在此环境中短时贮存。
贮存运输的极限环境温度为-25℃~70℃,贮存库房的湿度不大于85%,室内无酸、碱、盐及腐蚀性气体,不受雨雪侵害。因故长期未用的产品应保留原包装。
9.5 使用说明书
说明书按GB/T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规定的方法进行。说明书包括产品简介、产品用途、产品特点、测量原理、技术指标、安装方法、注意事项、产品照片等。
10 质量保证
10.1 除另有规定外,在用户完全遵守本标准、产品企业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不超出过两年,如果产品和配件发生由制造厂原因的损坏,制造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10.2 一般情况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