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料总体要求(适用于贴边、镶边、搭扣、纽扣、按扣、绳带、边材、橡筋带和橡筋绳、绣花线、锁扣系统、帽子缎带、蕾丝花边、里布、嵌饰、内贴、标唛、衬材、口袋、缝贴、缝纫线、肩垫、拉链和其他未具体列出的辅料)
允许
天然原料,包括生物原料[诸如(有机)天然纤维、木材、皮、角、骨和壳]和非生物原料(诸
如矿物、金属和石材]。
- 再生原料和合成原料
禁用
- 石棉
- 碳纤维
- 银(加工处理的长丝)纤维
- 铬(如:作为金属件或用于皮革鞣制,但不锈钢允许)
- 镍(如:作为金属件,但不锈钢允许)
- 来源于受危胁动物、植物和木材的原料
- 氯化塑料(如:PVC)
- 所有辅料的原料必须满足第2.4.16 节所列的相关残留物限量值要求。
- 填料、填充物
- 若使用纺织纤维,则采用第2.2.1 节或2.2.2 节的规定(因纤维填充物不作为辅料来考虑)
- 若使用非纺织原料,则只有天然原料方可允许。天然原料必须是来源于通过了适用该种所用原料认证的有机认证(有机转换)生产(如:诸如植物原料斯佩耳特小麦或动物原料羽毛)。用作填充或填料的乳胶泡沫可来自于经可持续森林管理原则认证的有机(转换)橡胶或乳胶。
承料和架料
- 采用“原料总体要求”一栏的规定。
- 床垫所用的胶乳泡沫必须是来源于可持续森林管理原则符合性验证程序认证的有机认证(转换)胶乳。床垫中不允许使用聚氨酯泡沫。
防滑地垫
所使用的背衬材料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天然原料并满足GOTS 标准2.3 的要求。无机材料(如白
云石)可与该背衬材料一起使用,只要其实天然原料并并满足GOTS 标准2.3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