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图纸设计流程、门头沟装修消防建审施工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1、经市规划局受理的项目,由市消防机构窗口受理,区规划部门受理的项目,由区消防机构窗口受理(1000平方米以下)。甲、乙类工程项目、属于区消防机构受理范围的,应由区消防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消防机构复核,核准后由区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2、县(市)工程项目受理范围: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及一、二类高层(纯住宅除外)和5万平方米以上小区开发,甲、乙类工程项目、每层超1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大型商场,地下建筑的建审、验收,由市消防机构窗口受理外。其他均由各县(市)消防机构窗口受理。 3、市消防机构负责受理4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审批。 工程项目报审须知: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审须知: 1、到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有关资料送受理窗口。 2、报审应必备下列资料: (1)规划部门核准发放的循环表及循环图; (2)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和应设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消防设计专篇; (3)总平面位置图、平、立、剖图; (4)消防设施平面位置图、灭火器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6)审核中应报涉及的北京消防图纸设计流程、门头沟装修消防建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