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球进口门到门,中国品牌!
TO build:“china’s first brand of global import door to door service in China
为了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造现有企业,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发出了(83)财税字第30号《关于从国外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设备减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已列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技术改造规划的项目,进口上述技术、仪器、设备,经过国家经委或其授权的省、市、自治区一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申请减免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申办减免税项目备案手续:
一、企业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资项目:
1、单位签章的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正本)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 (复印件)
4、合同(独资企业免收)、章程及其批复(复印件)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设备清单(正本)
6、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国内投资项目
1、单位签章的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正本)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文(复印件)
3、《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设备清单(正本)
4、 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科教用品
1、单位签章的科教用品单位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正本)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已转制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5、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应提供下列材料:
1、征免税登记手册(科教用品及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2、单位签章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正本)
3、进口设备合同、发票及技术资料(复印件)
4、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外国在华常驻人员申请自用物品免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正本)
2、长期居留证件(复印件)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复印件)
申办减免税项目备案办理程序
1、准备材料
2、委托报关行预录并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3、将《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及随附单证交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审核
4、委托报关行预录并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5、将《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及随附单证交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审核
6、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处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并签收
办理时限除当场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制发《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以下为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整理如下:
1.司已购置一批进口设备【设备名称:日本进口的全成型编织横机编 码:84472020(00)】,现要办理申请减免税,请问办理此业务要到商务部门还是海关办理审批?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资料?
2.进口免税设备仍在监管期内,要办理抵押登记前,需要到海关办理什么手续?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般出具同意证明的时间多长?
3.请问免税证进口的设备因出现故障需要退回维修,如何办理海关手续?退回需要缴纳保证金吗?修理完复运进口是否要缴税金?
4.2002年进口一台减免税设备,已过海关监管期限。因该设备使用多年现基本没有利用价值,想退运到境外的关联公司。请问,我司应按“退运货物”还是“一般贸易”向海关申报?申报价格是按设备的原进口价格还是设备的净值(即扣除折旧的价值)?
5.我司于2016年申请的鼓励类项目确认书,项下的部分设备由于国家政策多次调整,至今都没办进口.现在我司想将该项目余下的相应设备进口,请问:我司能否申请<减免税证明>?持<减免税证明>进口,是否可以免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6.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自成立以来一直有通过办理免表在各个口岸进口机器设备,请问在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设备是否需要年审?如果需要,如果办理?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及操作指引?
7.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是属鼓励类,我司的香港公司关闭,有一批实验室用的设备需要卖给大陆公司,该批设备是实验室用的,请问此类非直接生产用的设备是不是不可以免税?有什么文件可以看到此规定?另,我想查看此批设备能否进口,请问有哪些商品是国家禁止进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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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减免税旧设备退运出境如何申报
大型设备分批进口免税审批问题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7号和《关税征管司关于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7号有关问题的通知》(税管函[2003]2号)有关规定,对同一大合同内进口的大型设备,企业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时必须提交完整的合同和进口货物的详细清单。需分批进口的,申请时应在清单上注明,以便海关核对。对于因订货、装卸等原因需要分批进口的设备,应按货物的实际到货状态进行归类。每次申报分批进口减免税设备时,企业必须提供本次分批进口的设备详细清单以及在大合同中的对应关系,海关将进行核对;大合同分批进口完成以后企业需向海关说明共计分为多少批进口和每批的征免税证明号码清单,海关将对已经进口的征免税证明免税总金额与大合同进行核对,审核实际进口总金额是否超过大合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