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志蓄电池HZB2-800|海志2V800Ah直销部
均充电压蓄电池的均充电压可设定为2.30~2.33V/只,具体要求如下:
1. 浮充电压有一只以上低于2.18V/只,处理方式是电池放出50%左右容量后,建议在手动均充情况下,充电2~3天,如仍不可恢复,
2. 放出20%以上额定容量时,要自动均充;
3. 10周自动均充一次;
4. 自动均充时间设定为15h。
其他1. 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以免因搁置时间太长,不能恢复容量。2. 电池应避免用过大或极小电流放电,放电电压不得低于蓄电池终止电压,避免深度放电。3. 在正常使用的电池不得打开安全阀,以免影响电池的安全可靠性。4. 蓄电池在进行串、并联连接以及装卸时,应防止电池短路,所用工具必须 绝缘,连接螺栓必须拧紧。5. 容量低于额定值的80%的蓄电池,应进行更新。
【商品用处】
UPS不间断电源 太阳能、风能体系
通讯体系 计算机备用电源
电力体系 便携式仪器、外表
铁路体系 医疗体系设备
应急照明体系 电动车
自动化操控体系 帆海
消防和安全警报体系 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