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罐区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
技术指标
1、人体静电电压:v≤20kv (球 φ100mm)
2、静电释放时间:t ≤100ms ( 管 φ63mm)
3、释放电流:i≤ 0.1ma (壁厚1.2mm标号)
4、环境温度:20℃
5、环境湿度:≤80%(40℃)
6、 重量:7.5kg 总高:1.0m
2 检测条件及结果
人体静电电压:18kv 环境温度20℃,五指释放时间 +0.091s,残余电压 -10v五指,释放时间-0.090s,残余电压 -10v,手掌释放时间+0.084s,残余电压 -9v,手掌释放时间-0.082s,残余电压 -9v
【嘟嘟:150赵6912工4336,或者:0531-赵6865工6331,】
使用场合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规定: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泵房的门外;
2、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4、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安装使用
步骤一、用冲击钻在地面打出对应的安装孔。
步骤二、将膨胀螺栓放入安装孔内(为防止安装孔过深,应先放入膨胀螺栓并将螺母稍微拧紧至螺栓不会往下掉后,再把螺母取下)。
步骤三、将安装法兰底座套入已放置好的膨胀螺栓上用螺丝固定。
步骤四、用接地线缆将立杆与接地网(桩)等接地设备连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