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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电气、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控制、电力自动控制、电气工程管理、电机制造与工艺、电力安装、机电、电机设计、电气设备、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运行、建筑电器、空调制冷与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设计、机电一体化、电气设计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电力电气、工厂电气、电气安装
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检测、机械设备维修、机械电子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车辆工程、机械制造与维修、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机械设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管理、包装工程、机械结构设计、制冷设备与技术、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机械制造、化工机械、机械设计、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流体机械、机械设备安装、机械加工、机械工艺设计、机械工程管理、机械电子、机械电气、机电设备、化工机械制造、铸造设计、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安装与管理、汽车试验技术、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产品需求研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机械、动力机械及工程、工业工程、工程设计、管道设计、汽车制造工艺、热加工工艺及设备、工艺技术、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设备管理与维修、焊接工艺及设备、生产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 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1)全日制硕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4)全日制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5. 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1)硕士学位;
(2)研究生学历;
(3)第二学士学位;
(4)大学本科学历,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5)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6)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
(7)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8)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