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