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废油回收处理指定 非法排放废机油 商家获刑十五月 7日上午,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夏某平污染环境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据悉,该案是两高污染环境刑事司法解释施行后,贵阳市宣判的首例污染环境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夏某平在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中村龙头组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私设废机油(2100元/吨,2016/3/260报价)加工点,将所购不含水的废机油露天存放于储油罐以待运出销售,含水的废机油进行油水分离、除渣等处理后,将油水混合物利用渗坑等排放到外环境中,严重污染环境。 环保专家表示,废机油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有毒废物,废机油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非法储存、处置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渣、废水、废气会严重污染土壤和水体,危害人体健康和破坏动植物链。 经查,夏某平在未取得从事收集、储存、处置或者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许可资格的情况下,为牟利而擅自收购危险废物废机油,并为经营而贮存、处置、利用,以及利用渗坑向外部环境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 想了解更多如何处理废油的相关信息,东莞市佳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效劳,汕尾废油回收处理指定,为您提供系统的废油治理解决方案服务,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