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通 | 所有行业 | 所有企业                                          加入家家通,生意很轻松! ·免费注册 ·登陆家家通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今日加盟
今日加盟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产品 » 液压机械 » 压铸机 »四川寿力温控阀、重庆寿力温控阀、成都寿力温控阀

四川寿力温控阀、重庆寿力温控阀、成都寿力温控阀

<%=cpname%>
产品价格: 900/人民币 
最后更新: 2012-06-24 18:25:36
产品产地: 比利时
发货地: 上海 (发货期:当天内发货)
供应数量: 不限
有效期: 长期有效
最少起订: 1
浏览次数: 488
询价  家家通会员产品
  •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产品详细说明
    四川寿力温控阀、重庆寿力温控阀、成都寿力温控阀 空气压缩机的吸气、排气管道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空气压缩机至后冷却器之间的管道,应方便拆卸,清除积炭。   排气管道应考虑热补偿。   在寒冷地区,室外地面上的排油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3.0.15条 压缩空气站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要求,在空气压缩机组、管道及其建筑物上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可设置隔声值班室、吸气消声器等。   第3.0.16条 压缩空气站应装设废油收集装置。废水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 建筑   第5.0.1条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和通风的要求,其净高不宜低于4m。在炎热地区,机器间跨度大于9m时,应设天窗。   第5.0.2条 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备出入和操作管理。   第5.0.3条 机器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其表面应抹平压光。墙的内表面应抹灰刷白。   第5.0.4条 有扩建可能的机器间的发展端,宜预先设置屋架。   第5.0.5条 隔声值班室应设观察窗,其窗台标高不宜高于0.8m。 第六章 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第6.0.1条 压缩空气站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压缩空气用户用气重要程度,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负荷分级规定执行。除中断压缩空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第6.0.2条 压缩空气站内,一般使用的手提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V;但在储气罐内或在空气压缩机的金属平台上使用的手提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6.0.3条 在设有电话总机的工业企业,其压缩空气站的隔声值班室内应装设电话分机。   第6.0.4条 压缩空气站内应装设压缩空气流量计。可按供气系统装设,也可每台机组装设。   第6.0.5条 压缩空气站内的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应按表6.0.5的规定装设。   压缩空气站的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表 6.0.5     续表6.0.5     续表6.0.5     注:①当压缩空气站设有隔声值班室时,除小于10/min机组外,表中“应装”的热工测量仪表宜接至值班室内;保护装置的声光信号应装在值班室内;机组紧急停车按钮在值班室也同样应装设。     ②沿值班室观察窗布置的仪表柜,其柜顶不应超出窗台。     ③本表适用于活塞空气压缩机的站;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站应按产品情况确定。     ④空气压缩机传动机构的润滑为飞溅式时,可不装设油压表和油压保护装置。 第七章 给水和排水   第7.0.1条 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用水,除中断压缩空气供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采用一路供水。   第7.0.2条 压缩空气站的冷却水,除当地水资源丰富,允许采用直流给水系统外,应采用循环水或重复使用水系统。循环水宜采用开式高位冷却塔或闭式系统。   第7.0.3条 活塞空气压缩机冷却水入口处的给水压力(表压),不得大于0.3MPa,不宜小于0.07MPa。   注:当空气压缩机进、出水温差小于10℃或采用闭式循环系统时,上述0.07MPa水压值应适当加大。   第7.0.4条 空气压缩机及后冷却器的冷却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悬浮物含量不宜大于100mg/L;   二、pH值不得小于6.5,不宜大于9;   三、具有热稳定性。   第7.0.5条 冷却水的热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循环系统供水时,水质的热稳定性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执行。当企业内部有软水可以利用,且系统经济合理时,循环系统的供水,可采用软水复用。   二、当采用直流系统供水时,根据冷却水的碳酸盐硬度,控制其排水温度不宜超过表7.0.5的规定。   第7.0.6条 空气压缩机组的排水管上,必须装设排水漏斗或水流观察装置。   第7.0.7条 压缩空气站的给水和排水系统,应保证能放尽存水。   碳酸盐硬度与排水温度的关系       表 7.0.5    第八章 采暖和通风   第8.0.1条 设置集中采暖的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5℃;非工作时间的值班采暖温度,不宜低于5℃。   第8.0.2条 整个机器间地面以上2m内空间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关于车间内工作地点的要求。   隔声值班室内应设有通风或降温装置。 第九章 压缩空气管道   第9.0.1条 压缩空气管道应满足用户对压缩空气流量、压力及品质的要求。其敷设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及气象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炎热地区和温暖地区的厂(矿)区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   严寒地区的厂(矿)区压缩空气管道,宜与热力管道共沟或埋地敷设。   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的压缩空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9.0.2条 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应设置能排放管道系统内积存油水的装置。设有坡度的管道,其坡度不宜小于0.002。   第9.0.3条 压缩空气管道材料,宜采用碳素钢管。对于水蒸汽含量小于7.98mg/,尘粒小于0.5μm的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可采用不锈钢管。   注:压缩空气水蒸汽含量7.98mg/相当于大气压露点—60℃。   第9.0.4条 对于水蒸汽含量小于7.98mg/,尘粒小于0.5μm的干燥和净

    在线询盘/留言 请仔细填写准确及时的联系到你!
    您的姓名: * 预计需求数量: *    
    联系手机: * 移动电话或传真:
    电子邮件: * 所在单位:
    咨询内容:
    *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机电之家网 - 机电行业权威网络宣传媒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会员助手 | 免费链接

    Copyright 2011 jdzj.com All Rights Reserved技术支持:杭州滨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571-87774297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 浙B2-20080178-4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ICP经营
    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