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审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职称查询系统汇聚了全省2013年以后取得的高级职称资格及2019年以后取得的职称和省管职业资格信息。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职称评审和省管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名单一经公布,数据会及时导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第一时间通过任意一台终端打印本人电子书,解决了发放周期长、补办难的问题。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并可在线验证真伪。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以后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将不再发放纸质。2019年以前办理的纸质资格损坏或丢失需补办的,按原渠道受理审核后生成电子,补办人员可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系统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职称查询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