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是指:
1、具有致癌,致畸及生殖毒性(CMR)的物质;
2、 具有持久累积毒性(PBT) 或高持久累计毒性(vPvB)的物质;
3、由具体情况判断,有科学证据表明,可能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如致内分泌紊乱)。
RECHA主席宣称,此清单仅仅是第一批高关注度物质清单,ECHA会陆续公布越来越多的高关注物质。ECHA敦促企业对产品中的SVHC进行考察,并根据评估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限值: 对于此类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n屯;
(4)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然而,在正常合理以及可预见的使用和处置条件下,如果制造商或进口商可排除该物质对人体或环境造成暴露的可能性,那则无需进行通告。
REACH认证(svhc测试)从此项目颁布至今,欧盟委员会经过3次的修改,发布,最终确认SVHC为46项高关物质的检测,此项目的不断修改可见欧盟委员会对进口产品的重视和关注,
相关企业需要予以重视。其他SVHC物质可参考“第一批SVHC清单”(15项),“第二批SVCH清单”(14项+丙烯酰胺), “第三批SVHC清单”(8项),“第四批SVHC清单”(8项)。
REACH SVHC 候选名单发展历程:
2010年
2010年
2010年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