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电缆的使用要求:
(1) 电缆应适用世界各地及各种气候条件的要求,能承受严寒,干、湿热地区的各种气候条件。
(2) 船舶长期远离陆地,对电缆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如电性能良好、稳定、不延然。在某些舱位敷设的电缆要求耐油性好。
(3) 船内空间小,对电缆外径和外径公差要求严格。为便于安装,要求电缆柔软。某些舱位(如主机、锅炉舱),温度高达45-55℃,有的湿度高在95%以上,要求电缆耐热、防潮、防霉性好。
(4) 电缆安装或移动时,拉力一般比陆地上大,且易受刮、擦等外力,要求有较好的机械性能。在甲板、桅杆上的电缆要求耐日光、大气和海水的倾蚀。
(5) 部分电缆要求有防干扰的能力。
(6) 船用电线电缆的阻燃、耐火要求特别严格。
CEFR 船用电缆
执行标准
GB9331.2-88
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用。
使用特性
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额定电压Uo/U 为0.6/1KV。敷设时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如下:金属屏蔽铠装型为电缆外径的6倍。非铠装型,外径小于等于25mm时为电缆外径的4倍,大于25mm为电缆外径的6倍。
型号名称
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
技术要求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