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吊(船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小型船吊作业前,必须先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
2、起重工作前后,应严格遵循“先出绳再出杆”的原则。
3、作业中钢丝绳在滚筒中最少要保留三圈。
4、吊臂工作完成后,在收最顶端一节杆的时候,应将吊臂变幅到垂直位置,靠重力收杆
5、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准顺地拖。
6、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不准其他人乱开机器。
7、工作中要听指挥人员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清楚情况后 方可继续操作。
8、船吊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电闸断点,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9、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做到信号准确、宏亮 和清楚。
10、起吊物体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1、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 距离。
12、车辆使用半年以上要加装或更换液压油,吊臂部分要涂刷润滑机油。
13、吊重操作时,一般支腿操作,左侧四跟操作杆为出腿,其余四根为支腿。
14、吊机部分的操作杆一般依次分为:转向、吊臂、变幅、吊绳。
15、在吊机液压操纵阀附近都配有吊机油门,建议固定好位置后不要经常减(加)。
16吊臂出杆后刻有两道出杆警示线(黄色或红色标明),出杆后若看到第一根刻度线应及 时停止出杆,做到安全吊重。